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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手續說明│住院費用│住院須知│訪客探病時間
│交通車時刻表│DRG下不適出院狀況│本院病床狀況
※住院須知
- 本院為病人備有盥洗用具,但您需自費購買,如不需要請告知護理人員。
- 為避免財物遺失,貴重財物或金錢請不要帶來醫院。如需請特別護理人員、看護,住院後請與病房護理站聯絡。
- 為維護醫院的公共安全及環境的寧靜,請勿在醫院燒香、焚燒冥紙及誦經拜佛等可能干擾他人的活動。
- 為維護健康,醫院禁止吸煙及喝酒。
- 為維護良好就醫環境,本院嚴禁使用手機及電器用品。
- 住院期間若需申請診斷書或證明書,請備妥本人身分證明文件(如身分證、戶口名簿或護照等正本),並告醫護人員開立。申請出生證明,請備妥新生兒父母親身分證正本。
- 本院住院費中已包含醫師費,若有人向您暗示、建議或索取紅包時,請隨時向本院稽核室具體檢舉(分機:3165),以維護本院榮譽。
- 若有服務不周之處或對本院有建議時,請提供員工姓名、時間、地點及發生事故給稽核室(分機:3165),以供本院未來之改善與檢討。
- 若需提供信仰支持及輔導,請隨時告訴護理人員,以便聯絡院牧部、社會服務室、或協談中心給予適當服務。
- 依據「安寧緩和醫療條例」,本院提供「預立選擇安寧緩和醫療意願書」、「不施行心肺復甦術(Do Not Resuscitate) 同意書」、「醫療委任代理人委任書」及「預立選擇安寧緩和醫療意願撤回聲明書」。如您有需求可向住院中心索取單張;或洽台灣安寧照顧協會諮詢(02-28081585)。
- 您若要簽署器官捐贈同意卡,可向住院中心索取單張;或洽中華民國器官捐贈協會諮詢(0800-091-066)。
住院須知下載: 檔案上文 、 檔案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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