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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1.
廠商請另檢附公函。
2.
修正文件請檢送一正本、二副本。
3.
文件準備請檢附
3.1 修正前/後對照表(需註明頁數)
3.2 修正後之文件
3.3 請於修正處標示註記。
4.若計畫涉及受試者同意書之修正,請套用本院之受試者同意書格式。
5.
另由於本院在2011.06.28公告修正「一般受試者同書」第11項「試驗有
關之損害賠(補)償或保險機制」之書寫內容,關於使用之版本別請參考
下列說明:
(1)本次欲修正之受試者同意書,若該計畫於2011.06.28前已有收納受試
個案,則修正之受試者同意書請套用「一般受試者同意書(1)」。
(2)本次欲修正之受試者同意書,若該計畫於2011.06.28前未收納受試個
案,則修正之受試者同意書請套用「一般受試者同意書(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