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罕見疾病之一:骨質形成不全症(成骨發育不全症)】

「骨質形成不全症」(Osteogenesis Imperfecta,以下簡稱「OI」),也有人翻譯成「成骨發育不全症」,是一種遺傳性疾病,也常會在家族中發生。主要的特點是患者的骨骼非常的脆弱,容易骨折,因此俗稱「玻璃娃娃」,國外常通稱brittle bone disease(脆骨病)。文獻上至少有四十種以上不同的名稱被使用過,「OI」是大家公認且最常被使用的正式病名。

「OI」並不是單一種疾病,而是這一類疾病的廣範性名稱。過去認為「OI」只是骨骼與軟組織異常的結締組織疾病,但研究發現在新陳代謝上也有許多的問題。

主要是由於遺傳或自發性的突變基因,導致第一型膠原(Type I collagen)在結構或功能上發生異常,而第一型膠原正是骨骼、牙齒、眼球鞏膜、與韌帶等結構中的主要膠原。

因此患「OI」的小孩會有不同程度的骨質形成不全,有部份的患童會合併發生齒質形成不全(dentinogenesis imperfecta,簡寫成「DI」)、藍鞏膜(眼白呈淡藍色)、藍耳膜、以及韌帶過鬆等現象。

據流行病學的了解,「OI」的發生在種族、地域或性別上並沒有太大的差異,台灣並沒有確定的統計數字,其實「OI」在其他先進國家,也很難有準確的全國性統計數字。

據文獻,其發生率(在某特定時間與特定地區中發現新病例的比率)約是每25,000個新生兒發生一例。流行率(在某特定時間與特定地區中患有此病的比率)約是百萬分之16,若將病患的家族病例也納入計算,則約百萬分之34,以此來推算,則台灣大約應有七、八百例。

美國「OI」基金會的統計是全美約有兩萬至五萬個病例(註:美國總人口數約兩億七千萬),流行率約百萬分之74 ~ 185。據歐洲「OI」聯合基金會的推算,歐洲的病例應有兩萬兩千多人(註:歐洲人口約三億三千四百萬),流行率約百萬分之67,若依此推算則台灣約有1500例。

從上面的數據可看出「OI」在不同地域發生的機率的確沒有太大的不同,流行率應該不到萬分之一,由此也可看出其罕見的程度。

「OI」因型態的不同,有的非常的嚴重,因此出生時即多發性骨折甚至死胎;有的非常的輕微,只是稍稍比較容易骨折,或合併一些其他症狀,例如皮膚及鞏膜較薄、牙齒發育不良、斑點狀出血、關節過鬆等現象而已。

1981年賽倫斯(Sillence)提出的分類法,將「OI」分成四大類,各類中又有細分類,這個分類法雖然不全理想,但最被廣泛使用,或許將來會有更好的分類法被提出。

第一型:又叫 遲發性「OI」(osteogenesis imperfecta tarda) ,是最常見也最輕微的一型,遺傳方式是「常染色體顯性遺傳」(autosomal dominant, 簡寫作AD),體內第一型膠原雖然正常,但只有正常含量的一半。10%在出生時發生骨折,大部份骨折是發生在入學前的幼童,成年之前平均有20至40次的骨折,成年後就較少骨折。

20%有脊柱後凸側彎症,40%成年後會喪失聽力,此外還有皮膚較薄、藍鞏膜、關節過鬆等現象。病人所以有藍鞏膜是因為鞏膜較薄(即眼白的部份),因此可約略看到分布於鞏膜下的脈絡膜微血管,但卻被遮濾成淡藍色,如同挫傷後皮下出血,我們卻從皮膚看到「瘀青」的道理一樣。照X光可看出較為纖細、疏鬆、有的且有彎曲變形的骨骼。

第一型又分成A、B兩型,A型較輕微,沒有齒質形成不全症(「DI」),B型較嚴重,合併有「DI」,且個子矮小。

第二型:又叫 先天性「OI」(osteogenesis imperfecta congenita),一般大家所稱的「先天性成骨發育不全症」,嚴格來說就是指這一型「OI」。

發生率不高約只佔所有「OI」的10%,但卻是最嚴重的一型。遺傳方式大多是「常染色體隱性遺傳」(autosomal recessive, 簡寫作AR),但也有AD或其他的染色體遺傳方式。

其第一型膠原呈不穩定的三股螺旋(unstable triple helix),骨質形成不全情況嚴重,骨骼非常脆弱,胎兒在子宮內即有多發性之骨折,胎兒發育也明顯遲緩,嚴重的往往出生後不久即死亡甚至死胎。第二型因嚴重程度的不同,又分為A、B、C、D四型。

第三型:約佔20%,遺傳方式大多數是突變的AD,有極少數是AR。有不正常之第一型膠原,骨質形成不全的情況較第二型輕,但也相當嚴重。往往會有自發性骨折,在三歲之前常就有20次以上的骨折,成年之前骨折可能有100次以上。

骨骼愈來愈變形,多數無法走路,骨骼的生長板也受到影響,因此病人長不高,脊柱大多有後凸側彎變形,胸腔畸型甚至影響呼吸。初期有藍鞏膜,隨年紀漸漸成為正常的眼白。聽力喪失,明顯的DI,牙齒很容易斷裂,大頭三角臉。

第四型:遺傳方式是AD,其第一型膠原之前膠原發生異常(shortened pro alpha, (I) chains)。骨骼僅輕度或中度的脆弱,脊柱側彎,長骨彎曲,但鞏膜(眼白)與聽力正常。

分成A、B兩型,A型無DI,B型合併有DI。一般來說比較輕微的「OI」大都有藍鞏膜、遺傳方式大多是「常染色體顯性遺傳」、沒有齒質形成不全(「DI」);而比較嚴重的「OI」眼白大都正常、遺傳方式是「常染色體隱性遺傳」、合併有「DI」。

若粗略的將「OI」分成輕微型與嚴重型,其臨床表現大略有下列的不同:

 

由於「OI」是基因異常所造成,因此沒有防止發生的方法,如果有家族史當然可由優生或遺傳諮詢來作防範,但台灣有家醜不可外揚的心理因素,而且一般人對先天性疾病的接受程度也低,常會用異色的眼光來看待他們,因此要用家族史來作預防並不容易。也由於「OI」是基因異常所致,因此無法治癒此症。

使用藥物來增加骨質密度的方法,也一直不太成功。1998年新英格蘭醫學雜誌報告有人使用pamidronate靜脈注射來治療「OI」,是目前臨床試驗,增進「OI」患者骨質密度方面,成效最好的報告,或許在減少「OI」病人發生骨折的機率上這是一項福音。 對於「OI」的娃娃父母或保姆要小心,避免用力不當造成骨折。

上學的小孩要知會老師及同學,肢體碰撞的運動要避免。「OI」的小孩一般沒有智力上的問題,但卻有肢體障礙及心理調適的問題。

「OI」的患者必須有安全警覺,走樓梯要用扶手,浴室浴缸要有握把,家中的桌櫃盡量是圓角,以防碰撞,夜間的照明要充足,以防跌倒;應避免進入太多的人群之中、注意小孩或大狗以免被撞而骨折。

雖然「OI」的小孩須要特別的保護,但他們仍然須要玩耍及朋友,在可能的範圍之內儘量鼓勵他們獨立。 一般上肢比較不會發生骨折,因此參與音樂、藝術或電腦方面的活動是不錯的選擇。下肢已有變形但想四處活動的人,可使用護具、護套、拐杖、助行器甚至特製的輪椅。

有骨折則由骨科醫師來治療,經常骨折的小孩可開刀用特殊的鋼釘來固定,以防止骨折造成肢體的變形。

由於「OI」的病患中,嚴重型的比例較少,因此多數可以有正常的歲數,也可活得多彩多姿,大多可以上一般的學校,從事的工作也可非常的寬廣,並可選擇相當多不同的職業,也可結婚生子。

我們在媒體上看到很嚴重的病例,會以為「OI」就是一種相當可怕的疾病,一得此病就無可救藥,也以為「OI」就是「先天性成骨發育不全」,其實「OI」應該翻譯成「骨質形成不全」才比較正確。

媒體常會選擇一些比較有新聞價值的例子來報導,讀者不要因此有錯誤的觀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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