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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為『103年度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學童高度近視防治計畫』視力檢查合約醫療院所,歡迎民眾多加利用~

日期: 2014-06-30 | 來源: 公共事務課 637    

一、服務對象:本市國小升2年級與3年級學童
二、執行期間:103年7月1日至9月30日
三、執行方式:

1. 服務地點:台北院區平安樓三樓眼科門診
2. 眼科門診服務時間

 

星期一

星期二

星期三

星期四

星期五

星期六

上午

 

 

 

 

 

 

下午

 

V

 

V

 

 

夜診

 

 

 

 

 

 

備註:請家長於下午3:30前完成掛號並於門診報到,以利後續檢查作業安排。 

3. 服務流程:

(1) 請符合資格且欲來院檢查者,採電話、或網路(http://tpreg.mmh.org.tw/)、或現場掛號方式來院就診。
(2) 請同時攜帶『護眼護照』來院

A. 現場掛號時,請向櫃檯表明欲進行學童高度近視防治檢查。
B. 於診間候診等候治療時,請向護理人員出示『護眼護照』,並請填妥護理人員提供之視力檢查個案紀錄表。

4. 檢查項目:左、右眼散瞳前驗光、裸視視力、最佳矯正視力、裂隙燈檢查、散瞳後驗光。

※本次服務僅依台北市衛生局規定進行視力等檢查,除以上檢查項目外,如需安排其他『檢查』或『治療』,則需另外掛號約診(付費)。
 

※衛生局補助款項僅提供視力檢查(1~5項),不含藥品費用,若需開立藥品則需自費。

 103年度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學童高度近視防治計畫』相關詳情,請逕上台北市學童高度近視防治網(http://vision.health.gov.tw),或撥1999市民熱線轉1817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