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健保署108年12月4日健保醫字第1080034486號書函辦理。
二、 109年春節假期,自109年1月23日起至109年1月29日止共計7天,為避免病人用藥中斷,對於連續用藥迄日為春節期間(1/23-1/29)之個案,本署放寬領藥期間,可提前自春節前10天,即109年1月13日(含)起可提前領藥。
一、依據健保署108年12月4日健保醫字第1080034486號書函辦理。
二、 109年春節假期,自109年1月23日起至109年1月29日止共計7天,為避免病人用藥中斷,對於連續用藥迄日為春節期間(1/23-1/29)之個案,本署放寬領藥期間,可提前自春節前10天,即109年1月13日(含)起可提前領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