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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水動力中心發電機C機設備汰換更新工程

日期: 2025-07-18 | 來源: 新工課(淡水) 23    

領圖時間及地點:114年07月18日至07月28日止請於辦公時間內至台北出納課領取。
廠商資格:具有下列證件並經本院審查合格者。
1.需為發電機設備(1000KW以上)建置或更新廠商。
2.工程實績:檢附發電機設備達1000KW以上建置或更新相關工程實績資料。
3.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資本額新台幣壹仟萬以上、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股東名冊或公司合夥人名冊。
4.最近二個月之營業稅繳款書收執聯。
圖說工本費: 新台幣伍佰元整(請至台北一樓出納課繳納)。
押標金: 金額為投標總價百分之十以上(以千元為單位,限銀行本票,請至台北一樓出納課繳納)。
標單投送地點及日期: 114年08月04日下午四時前,標單封妥親送台北出納課,逾期恕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