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健醫療實際包括物理醫學及復健醫學。大 凡一個人因為生理疾病引起的功能障礙, 導致生活能力的降低或喪失﹐皆為本科診療之對象, 其中包括:
一、神經肌肉系統病變之復健,包括下列疾病:
1. 中樞神經疾病及後遺症。如腦中風, 腦外傷, 腦退化性疾病, 腦炎, 腫瘤等。
2. 脊髓疾病。如神經元疾病, 脊髓損傷, 脊髓炎或脊髓壓迫性病變等。
3. 周邊神經疾病及後遺症。如顏面神經痲痹, 糖尿病神經病變, 多發性周邊神經炎, 遺傳性周邊神經炎, 壓迫性神經病變如腕道症候群, 神經根病變, 坐骨神經痛及神經受傷等。
4. 肌肉疾病。如肌無力症, 肌肉萎縮症, 肌強直症, 多發性肌炎等。
5. 急性或慢性疼痛症。如神經痛, 肌膜炎, 感覺失常等。
6. 其他與神經疾病相關病變。如椎間軟骨突出症,脊柱退化性關節炎,神經孔道狹窄等。
二、骨骼關節疾病之復健,治療範圍包括下列疾病:
1. 骨折後遺症:骨折癒合不良, 關節攣縮, 肌肉萎縮無力, 肢體長短不一。
2. 關節疾病及後遺症:關節炎, 關節變形、移位, 關節置換手術後等。
3. 軟部組織傷害與炎症:如足部傷痛, 黏液囊炎, 腱鞘炎, 肌腱炎, 肌肉、肌腱、韌帶拉傷, 斷裂手術後之復健。
4. 截肢:上、下肢不同部位之截斷手術後之復健。
5. 脊柱病變與畸形:脊柱骨折變形移位, 脊柱前彎或側彎等。
三、小兒復健:
1. 小兒神經系統疾病:如腦性痲痹症, 小兒臂神經叢損傷, 腦傷後遺症。
2. 心智或動作發展遲緩, 智能不足, 過動兒, 感覺統合異常, 其他各種先天性疾病導致之心智異常及發展障礙。
3. 小兒骨骼肌肉異常:如斜頸, 足內八, 先天性肢體畸形, 先天性肌肉病變。
4. 小兒構音障礙。 5. 染色體疾病:例如唐氏症。 6. 自閉症。
四、心肺疾病之復健,包括下列疾病:
1. 冠狀動脈性心臟病:慢性狹心症,急性心肌梗塞後復健等。
2. 各類心臟病手術後復健冠狀動脈繞道術,瓣膜置換術,先天性心臟或大動脈畸形矯治術,心臟置換術等。
3. 各類肺疾病之急性期後復健照顧肺炎,肺膿瘍,氣胸,肺葉切除術,肺臟置換術等。 4. 慢性阻塞性肺疾患之復健:氣喘,支氣管炎,肺氣腫,支氣管擴張症等。
5. 其他胸部手術後之復健:胸腺手術,食道手術後。
五、其他復健治療:
1. 聽語障礙:如腦中風、腦外傷後遺之各類失語症、言語失行症及神經性構音異常等, 聲帶痲痹、聲帶結節等引起之音聲障礙, 兔唇、舌頭痲痹或部份切除、顎裂、因病切除喉頭(無喉)等構音器官之疾病或畸形導致之發音困難或異常。
2. 吞嚥困難:包括神經性原因如中風,或是喉部疾患如鼻咽癌經放射線治療後引起之攣縮。
3. 足部裝具: 包括糖尿病之足病變, 足部畸形之足部裝具之製作。
4. 燒傷病患之復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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