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化系惡性腫瘤-肝癌
馬偕醫院 胃腸肝膽科

肝臟惡性腫瘤的經皮穿刺治療(二)

酒精就是乙醇,醋酸即是乙酸,同樣主要鏈上有兩個碳原子,但尾端一兩個原子的差異,就使得其物理化學性質有所不同。以酸鹼度來說醋酸屬於弱酸性,但較酒精還是來的酸,相對上就較具腐蝕性。因此就有學者嘗試以醋酸來替代酒精,治療肝臟內的惡性腫瘤,尤其是肝癌。理論上注射量可較酒精來的少,注射療程次數相較於使用酒精來的少。

但有關這方面研究的正式報告並不多,主要都是來自於日本學者。首先是Ohnishi在動物實驗證實醋酸也可以引起細胞壞死,其機轉與酒精類似,但由於較具酸性,穿透性較佳,若用百分之十五的醋酸溶液,效果就相當於純酒精,50%的醋酸療效三倍於純酒精,因此使用在治療時,注射的量就可以減少。實際用以治療一到三公分的小型肝癌病灶,注射50%醋酸約1.4至3.4公撮,注射次數平均為三至四次。依據使用在25位病人85次療程裡的研究結果,發現所有的病灶都減小,其中48%的腫瘤都消失不見,一年與兩年的存活率為100%與92%,成績相當好。治療期間並無嚴重併發症,就只有少數患者有疼痛、發燒現象。他後來再報告對91例患者的治療經驗,分別以15%、20%、30%、40%、50%不等濃度的醋酸直接注射治療肝癌,一至五年的存活率分別為95%、87%、80%、63%與49%,治療期間還是無嚴重併發症,說明即使使用醋酸濃度不同,只要治療得宜其效果並無不同,而注射量與次數,除了與濃度有關外,腫瘤大小也是重要決定因素。

1996與1998年 Ohnishi 又再將醋酸治療的成果,分別與使用純酒精注射及動脈血管栓塞治療做比較。他一共選擇了40位肝癌小於三公分的患者,分成兩組接受50%醋酸注射,或是接受動脈血管栓塞,術後共追蹤了四、五年,發現以醋酸治療僅3%有復發現象,以栓塞治療者高達一半,即是50%腫瘤有再度生長。三年後存活比率為83%與39%。在與酒精注射的比較上,小型肝癌腫瘤經治療後復發率,使用醋酸是8%,使用酒精是37%平均一年與兩年存活率分別是100%、92%以及83%、63%。由於作者以醋酸治療肝癌發表了一系列的成果,得到的結論是以醋酸治療的成效較佳,有些老王賣瓜的味道。在這研究裡純酒精注射的治療效果,比其它似乎差了些,相對上以醋酸治療就顯得有較好的成績。

個人以為為何只有日本學者有較多正式的研究報告,當然有其因素。國內報告以醋酸注射治療肝癌,僅見於醫學會的報告,而缺乏大規模治療經驗。個人認為主要原因是純酒精的取得較容易,醋酸的取得、處理較不方便,其嗆人的酸味,常使醫生護士與患者皺眉蹙鼻不已,影響到使用的意願。臨床效果上並不如國外報導的那般有用,明顯超越純酒精注射或動脈血管栓塞。文獻上鼓勵使用的研究,也僅來自於日本同一醫院。這些或許都使得以醋酸注射的療法不能普遍的原因。

無論如何,醋酸腫瘤內注射還是有其發揮之處,個人認為或許在腫瘤內有分隔,或者腫瘤已經治療,例如已純酒精注射多次、動脈血管栓塞過,病灶處纖維化較明顯時,則可利用醋酸弱酸的腐蝕穿透性,達到增加殺死癌細胞,去除病灶機會。對某些病人而言,加以適當的選擇,醋酸必然有所助益,但這些都有待更多的研究。

參考資料:
  1. Radiology 1994;193:747-752
  2. Hepatology 1996;23:994-1002
  3. AJG 1996;91:2574-2579
  4. Hepatology 1998;27:67-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