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往主要內容區間

有關人體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審查之計畫,請依規定如期回覆審查意見,請詳閱說明段。

6
TAGS

人體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本頁網址二維碼

一、有關人體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審查之計畫,未依規定回覆審查意見。
二、相關計畫主持人姓名及計劃名稱已做必要之匿名,請自行參閱附檔並搜尋。
三、依本會SOP規定,經委員會或秘書處以口頭或書面方式告知後,計畫主持人應於接獲意見14天內回覆繳交;若逾時未回覆,人體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秘書處應進行催繳,逾時未回覆意見,則逕行撤案。
四、請於2025.06.10(二)前完成繳交,逾期未繳交者將依SOP逕行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