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備中
適用對象 | 說明 |
急性後期照護 | 指為緊急外傷病人、急性冠心症病人、精神疾病急性病人、急性腦中風病人、慢性阻塞性肺病病人、慢性心衰竭癌人、手術後病人或其他需急性後期照護之病人、於離開醫院、診所後三個月內施行之追蹤診療及照護。 |
長期照顧服務 | 指為與醫療機構訂有醫療服務契約之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老福利機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護理機構或其他相類機構、就失智、失能或行動不便之機構住民施行之診療及照護 |
疾病末期照護 | 指為減輕或免除末期病人之生理、心理及靈性痛苦、施行之緩解性、支持性診療及照護。 |
行動不便照護 | 指為因失能、身心障礙或重大傷病、致外出就醫不便之病人、施行之診療及照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