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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病歷及證明書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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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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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如何申請「一般診斷書」、「特殊診斷書」?

1.門診病人:先掛號經醫師診斷後才可申請。
2.住院病人:出院前向病房護理站提出申請。若出院時未申請,日後補開立診斷書時須再掛門診,由原就醫科別之主治醫師開具證明。
3. 申請人須出示身分證(大人)、戶口名簿(小孩)或護照(外籍人士)等,以憑核對身分。
4. 受委託人應持本人身分證正本,委託人身分證正本及委託書申辦。
2

急診病人如何申請診斷書?

1.欲申請急診診斷書者,請於急診當日就醫時告知醫師開立。
2. 離院後欲返回申請診斷證明書者,請掛門診請醫師開立。
3

如何申請「病歷摘要」、「檢查報告影本」等病歷資料?

1.為保障病人權益與隱私,申請資料請備相關證件:
◎病人本人:本人身分證正本(非本國籍人士請提供護照正本或居留證正本)。
◎ 委託代理人:(1)病人身分證正本、(2)委託同意書、(3)被委託代理人身分證正本。
◎法定代理人(未成年、受監護宣告或輔助宣告者):(1)病人身分證正本(未成年者得提供戶口名簿正本)、(2)法定代理人身分證正本、(3)與病人之關係證明(戶口名簿、戶籍謄本、法院裁定書等正本及影本)。※如委託他人時,須備齊前述資料、委託同意書及被委託代理人身分證正本。
◎ 具繼承權者(申請往生者資料):(1)具繼承權者身分證正本、(2)與病人關係證明文件(身分證、戶口名簿、有記事戶籍謄本等正本)、(3)病人除戶證明正本(①除戶謄本正本或②死亡證明書及有記事戶口名簿正本)。※如委託他人時,須備齊前述資料、委託同意書及被委託代理人身分證正本。
◎住院中病人請洽病房護理站。
2.辦理地點:
◎ 台北:福音樓地下二樓病歷課(02-2543-3535分機3447)
◎ 淡水:馬偕樓一樓住院中心(02-2809-4661分機2569)

4

如何補發、追加診斷証明書?

本人或其家屬持身分證正本(受託人應持本人身分證正本、委託人身分證正本及委託書)向證明書櫃台提出申請,每份20元。

5

如何補辦「收據」?(遺失補發、增加份數之不同)

1.正本醫療費用收據遺失不能補發,但可至證明書櫃台辦理申請費用證明,每份50元。
2.如欲增加份數,請於星期一至星期五08:30~16:30至1樓住院中心證明書櫃台申請副本收據,每份20元。

6

如何辦理「中文出生證明」、「英文出生證明」?

1.中文出生證明
◎首次申請:新生兒之父母持國民身分證正本向病房護理站提出申請。
◎補發申請:至證明書櫃台申請。
◎受理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08:00至16:30
2.英文出生證明
◎受理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08:00至15:00
◎申請方法:
(1)住院中病人請至病房護理站申辦。
(2)申請英文版(可事先E-mail申請,再通知領取)或開立過中文版再申請時,限直系親屬直接至住院中心申辦,需出示證件。
(3)民國90年前【含】出生者,申請英文版需加附文件:除母親之身份證正本外,請再備妥出生者之中文出生證明正本(可至報戶口之戶政事務所辦理)。
◎發放時間:當日需等候1-2小時
◎申請費用:第一份新台幣200元整,加一份20元。
◎申請地點:證明書櫃台。
備註: 40歲以上者請至戶政事務所辦理。

7

重大傷病卡到期多久前才可提早辦理?

請於到期前一個月,掛門診請醫師開立重大傷病診斷書,本院可網路代辦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