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往主要內容區間

辦理淡水馬偕紀念醫院美容院場地出租招標作業,如說明,請查照。

日期: 2026-08-03 | 來源: 職員福利促進會 52    

一、合約內容:淡水馬偕紀念醫院美容院場地出租。
二、合約期間:民國116年1月1日至118年12月31日,共計三年。
三、廠商資格:
1、公司行號:須檢附營利事業登記資料、經濟部公司執照影本、最近一期繳稅證明影本。
2、非公司行號:個人請檢附負責人身分證影本,具經營美髮院經驗者或具醫療院所駐點服務經驗者為佳(請提出証明文件影本或照片)。
3、負責執業之美髮師須有丙級以上女子美髮職類技術士技能檢定合格證書影本。
四、領取投標須知時間及地點:請於115年8月3日起至8月10日止,週一至週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4:00至促進會辦公室領取投標須知,逾時不予受理。
五、投標單投送時間及地點:參加投標廠商應於115年8月13日下午4:00前完成下列事項,逾時不予受理。
1、繳納押標金:限金融機構簽發之即期本票或支票(以馬偕紀念醫院為受款人),於截止投標期限前繳納,未繳納者視同資格不符。
2、廠商資格資料及押標金收據(影本)或填具收據編號、企劃書、投標報價單,上述文件採三袋分別密封方式,以掛號郵寄或專人逕送至促進會辦公室(台北市中山北路96號嘉新第二大樓11樓),信封外註明標案。
3、押標金退還:未得標者於本院宣布決標、廢標時,依規定退還。
六、開標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七、促進會辦公室:台北市中山北路二段96號(嘉新第二大樓11樓),電話:(02)2543-3535#3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