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約內容:馬偕紀念醫院衛生紙口罩販賣機場地出租。
二、合約期間:民國116年1月1日至118年12月31日,共計三年。
三、廠商資格:
1、公司登記資料影本。
2、最近一期納稅證明影本。
3、公司簡介(須含產品項目及價格)。
四、領取投標須知時間及地點:請於115年8月3日起至8月10日止,週一至週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4:00至促進會辦公室領取投標須知,逾時不予受理。
五、投標單投送時間及地點:參加投標廠商應於115年8月13日下午4:00前完成下列事項,逾時不予受理。
(一)繳納押標金:限金融機構簽發之即期本票或支票(以馬偕紀念醫院為受款人),於截止投標期限前繳納,未繳納者視同資格不符。
(二)廠商資格資料及押標金收據(影本)或填具收據編號、投標報價單,上述文件採分別密封方式,以掛號郵寄或專人逕送至促進會辦公室(台北市中山北路96號嘉新第二大樓11樓),信封外註明標案。
(三)押標金退還:未得標者於本院宣布決標、廢標時,依規定退還。
六、開標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七、促進會辦公室:台北市中山北路二段96號(嘉新第二大樓11樓),電話:(02)2543-3535#32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