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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水院區內戶外流向標示11處及停車場標示4處工程

日期: 2025-07-25 | 來源: 新工課(淡水) 28    

領圖時間及地點:114年7月24日至8月1日止請於辦公時間內至台北出納課領取。
廠商資格:具有下列證件並經本院審查合格者。
(一)資歷證明文件:
1.需具有營利事業登記一般廣告服務業(I401010)。
2.檢附相關工程實績資料(檢附完工或驗收證明文件影本)。
(二)執業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股東名冊或公司合夥人名冊。
2.最近二個月之營業稅繳款書收執聯。
圖說工本費﹕新台幣伍佰元整(請至台北一樓出納課繳納)。
押標金﹕金額為投標總價百分之十以上(以千元為單位,限銀行
本票,請至台北一樓出納課繳納)。
標單投送地點及日期﹕114年8月7日下午四時前﹐標單封妥親送台北出納課﹐逾期恕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