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圖時間及地點:114年9月2日至9月10日止請於辦公時間內至台北出納課領取。
廠商資格:具有下列證件並經本院審查合格者。
(一)資歷證明文件:
(1)須為專業之鍋爐機械設備製造業廠商。
(2)有300萬以上鍋爐製作安裝實績。(檢附完工或驗收證明文件影本)
(二)執業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股東名冊或公司合夥人名冊。
(2)最近二個月之營業稅繳款書收執聯。
圖說工本費﹕新台幣伍佰元整(請至台北一樓出納課繳納)。
押標金﹕金額為投標總價百分之十以上(以仟元為單位,限銀行本票,請至台北一樓出納課繳納)。
標單投送地點及日期﹕114年9月17日下午四時前,標單封妥親送台北出納課,逾期恕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