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日期]:2025/03/03
[公告對象]:四院區各科醫師、護理部、醫事檢驗科
[說 明]:
1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自 114年 1月 1日生效「醫事服務機構辦理預防保健服務注意事項」,新增婦女人類乳突病毒檢測服務及補助對象,為配合國家政策, 新增檢驗碼 。
2 執行方式:
2.1 收費標準:
2.1.1 健保點數: 1,400點 。
2.2 檢驗流程、送檢流程、報告格式、報告時間及參考值等,均依照現行 66960人類乳突瘤狀病毒高風險篩檢作業方式處理。
3 注意事項: 限符合 35、 45、 65歲女性當年度 1次人類乳突病毒檢測服務之資格才可開立。
公告製訂:醫事檢驗科分生檢驗組 組長 陳文發〈淡水院區分機: 2511〉
最新修訂日期 :2025/03/03
醫事檢驗科諮詢專線► 台北院區 :02-2543-3535分機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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