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日期]:2025/12/01
[公告對象]:四院區各科醫師、護理部、醫事檢驗科
[說 明]:為維持血品安全及 CAP 認證規範,依輸血委員會第 127 次 會議決議進行異動。
[執行方式]:
1. 鑒於血漿類血品(48905 冷凍血漿、48906 新鮮冷凍血漿、及 48907 冷凍沉澱品)解凍後,需明確標示儲存溫度及有效時間,避免誤輸 過期血品,故新增標籤供識別。
2. 標籤貼紙內容及黏貼位置:

公告製訂:醫事檢驗科血庫組組 長 詹詠絮〈台北院區分機:2231〉
醫事檢驗科血庫組組 長 蕭麗君〈淡水院區分機:2465〉
最新修訂日期 :2025/11/27
醫事檢驗科諮詢專線► 台北院區 :02-2543-3535分機2233
► 淡水院區 :02-28094661分機2463
諮詢信箱►mmh84@mmh.org.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