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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品質部

衛生局督導考核


      衛生局督導考核係依據醫療法28條「中央主管機關應辦理醫院評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對轄區內醫療機構業務,應定期實施督導考核」辦理。

  本部統籌承辦每年台北市政府衛生局(馬偕紀念醫院/馬偕兒童醫院共同辦理)暨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淡水馬偕紀念醫院)醫院督導考核業務,督導考核建議事項均改善且落實執行,馬偕紀念醫院及馬偕兒童醫院榮獲台北市政府衛生局頒贈醫療安全督導考核特優醫院;淡水馬偕紀念醫院榮獲新北市政府衛生局醫院督導考核成績評定「優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