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安全衛生室
任務權責及業務職掌
一、 任務權責
1.規劃與督導: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及相關法規,規劃、督導本院職業安全衛生業務。
2.制度推動:推動本院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制度,並督導各單位落實執行。
3.政策研議:定期召開職業安全衛生委員會,研議及修訂職安衛相關政策。
4.事故分析改善:辦理職業災害調查、分析及統計,並協助各單位進行改善。
5.教育訓練:規劃及執行員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6.風險評估建議:協助各單位進行作業環境危害辨識、風險評估及控制措施之建議。
二、 業務職掌
1. 安全衛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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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擬定: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計畫之擬定與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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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監測:各類作業場所之環境監測及結果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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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購評估:工程發包、機具設備採購之安全衛生評估及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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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攬督導:承攬作業、自動檢查及巡視之督導管理。
2. 健康管理與促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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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檢管理:員工一般、特定及福利健檢之規劃及分級追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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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推行:四大保護計畫(母性、人因、過勞、職場暴力)之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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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案追蹤:針扎與血體液暴觸、職業傷病之通報與個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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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宣導:辦理多樣化健康促進活動及疫苗接種宣導。
3. 教育訓練與資訊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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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培訓:辦理各類人員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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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製作:職安衛衛教園地管理、文件下載及宣導資料製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