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取甄審相關文件時間及地點:
請於中華民國(下同)一一四年九月二十二日至十月三日於週間9:00~16:00至淡水馬偕紀念醫院行政中心二樓護理部領取。
照顧服務員業者資格:
一、具有營利事業登記證:營業所在地需設籍台北市或新北市。
二、具有管理規則、合格師資代訓、訓練計劃及執行成果。
三、具有最近一年完稅證明。
四、最近三年內曾承攬區域醫院以上醫院之照顧服務員業務並附合約書。
五、具有編制員工達一百五十人以上(含)且有資料佐證。
投送甄審資料時間及地點:
請於一一四年十月二十七日至十一月七日於週間9:00~16:00將甄審資料封妥後親送淡水馬偕紀念醫院行政中心二樓護理部收,送件後不接受補件,逾期恕不受理。
聯絡人:黃小姐 電話:02-28094661 轉2601
地址:新北市淡水區民生路45號淡水馬偕紀念醫院護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