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陪(探)病篩檢


2023/01/09資料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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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112年度春節休診,第三篩檢站112/1/21(除夕)~1/26(初五)上午停診,自112/1/26(初五)下午起恢復開診
★配合衛生福利部防疫政策,自111年12月10日起,針對來院住院、陪病者及探病者,進行以下規定,符合方可入病房:
   1.【住院者】:需持住院當日抗原快陰性(或住院前兩日內核酸檢驗陰性)報告方可入病房。
      【2歲(含)以下住院病童】:需持住院前兩日內核酸檢驗陰性報告方可進入病房。
      ★自即日起至指揮中心解除禁止探病規定期間,禁止住院病人請假外出。
   2.【陪病者】:需持陪病當日進行家用快篩,始得進入病室可進入病房陪病。
   3.住院病人及第一陪病者,住院當日(16點前)請先至戶外第三篩檢站,領取家用快篩併現場篩檢,經醫師判讀陰性後,方入院辦理住院手續。 
   4. 陪病者篩檢規定:
  ★住院第一陪病者使用公費家用快篩(到院篩檢),篩檢,其餘陪(探)病者需要自備家用快篩盤(一條線)及拍照,經醫院篩檢站判讀陰性者,始得進入病室。
  (1)無症狀且無TOCC之住院病人之陪病者,於入院陪病當日到院進行家用快篩。無法自行採檢且無法由照顧者協助採檢之陪病者,得以醫用抗原快篩執行篩檢。每名住院病人之陪病者公費篩檢限1名。
  (2)陪病者若為「確定病例符合解除隔離條件且距發病日或採檢陽性日(無症狀者適用)15天(含)以上至3個月內」,得免除篩檢。
       (3)不建議年紀滿75歲(或未滿12歲以下)、免疫力低下或有新冠肺炎病毒感染相關症狀者陪病,上述身分若需有陪病當日家用快篩陰性證明。
       (4)若離院一晚(含)以上返回醫院陪病或更換陪病者(每日限更換一名)時,返回醫院陪病時,需再以自費家用抗原快篩檢驗。但若住院病人因醫療需求轉入他病房(如:加護病房)致陪病者無法陪病而離院兩晚(含)以上,返回醫院陪病日得視同入院篩檢,檢驗費用由公費支應。
       (5)入院陪病採檢頻率為住院第1日(入院時採檢)、第3或4日、第7日(第一週),除產科不需增加採檢頻次,其餘科別皆需遵守新規定。

   5.【探病者】
       (1)11:30-12:30至多2名訪客為限且須完成預約,每次限一人探視。
       (2)探病者若無COVID-19關症狀且無暴露風險者,無須出具探視當日採檢之自費家用抗原篩陰性證明。但為了您與親友的健康,建議探病者在家採檢陰性後再至醫院探病。
       (3)以下3種情況應量避免前往醫院探病,如有必要探病時,應出具探視當日採檢之自費家用抗原快篩陰性證明後探病(一)有COVID-19相關症狀者。(二)自主防疫期間。(三)自主健康管理期間。
       (4)若探病者為「確定病例符合解除隔離條件且距發病日或採檢陽性日(無症狀者適用)15天(含)以上至3個內」,得免除篩檢。

適用對象 住院病人 住院陪病者
2歲(含)以下病童 滿2歲以上病人
採檢地點 民生西路第四篩檢站 民生西路第三篩檢站 民生西路第三篩檢站

採檢地點及
服務時間

週一 ~ 週六 09:00-12:00(11:30前報到)
週一 ~ 週六下午、週日請至急診兒科報到
週一 ~ 週六上午 08:30-12:00(11:30前報到)
週一 ~ 週六下午 13:00-17:00(16:30前報到)
           週日下午 12:00-16:00(15:30前報到)
同住院病人
攜帶
證明文件
1.健保卡
2.住院登記單
有照片健保卡
(未曾於本院就醫之陪病者,請另攜帶身分證)
費用 公費 每名住院病人之陪病者限1名公費
預約方式 依通知時間到戶外篩檢站報到
備註 核酸檢驗/醫用抗原篩檢報告約2-4小時以簡訊發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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